近日,《热血传奇》版权官司持续发酵,育美德部分股东对阿托斯代表董事张映峰、导演冼廷勋提起刑事诉讼。 并妨碍娱乐美德等业务。
梦得与原子网最后的诉讼过程在此不再赘述,不妨分析一下这起案件背后的两家中国公司:盛大游戏与盈盈网络之间谁胜谁负。
随附的:
盛大游戏:打官司是家常便饭
盛大游戏在中国经营多年。 传奇IP相关产品分布于端游、页游、手游。 版权来自其韩国子公司Artos。
隐藏在《传奇》影响下的数十亿奖金,让私服和盗版大行其道。 为了自保,盛大在打击侵权方面的维权案例不胜枚举。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盛大游戏维权诉讼累计索赔金额达数亿元。 案件涉及百度、UC九游、豆荚等公司。 收购商影影网,也曾数次与盛大游戏交手。
2013年以来,盛大游戏先后对盈盈网络参与运营的《龙纹战场》、《烈焰》等多款侵权游戏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结果多为和解。 过去几年,凯影先后推出了《蓝月传奇》、《盛世传奇》等一大批传奇类页游,并声称拥有正版授权,却在其发布时被盛大游戏侵权举报封杀。想走后门上市。 一根大梁被放下。
“一山难容二虎热血传奇网,何况我有窝”
2013年11月,盛大以《火焰战神》侵犯传奇影业版权为由起诉37万。 一年后,盛大游戏授权37万正版传奇页游《战神》和《争霸》。 分红和分红完善了游戏的生命,但并不是所有厂商都会选择这种方式。
2016年端游市场扩张意义不大,页游用户规模和收入开始下滑。 只有手游领域还有市场可挖。 相信传奇IP页游的营收已经为凯影积累了足够的底气。 在努力与回报的平衡中热血传奇网,在公司的长远发展愿景下,以该IP进军手游必须提上日程。 而能够为莹莹提供这一IP授权的,除了盛大旗下的Altos之外,就只有与Artos共享《热血传奇》版权的韩国 公司了。
早在去年,盛大就将旗下多款传奇IP客户端游戏移植到了移动端。 《热血传奇》(腾讯代理)、《沙巴克传奇》等手游相继上线并取得了不错的收益。 据说以后会有《热血传奇》。 《传奇3》等传奇手游的上线计划。 听说莹莹斥资数亿收购了玉美德传奇的版权,他自然不能容忍有人分享传奇的遗产,一些维权和诉讼自然是免不了的。
关于诉讼结果的猜测
从法院前一阶段的判决结果分析:中韩两国法院对前一阶段的判决结果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答案。 中国法院要求韩国育美德公司与中国莹莹公司立即解除《热血传奇》许可合同; 韩国法院驳回了Artox关于禁止单方面处分传奇版权的申请。 开英作为一家中国公司,必然受到中国法律的约束,而育美德已经败诉一局。
从这起刑事诉讼的内容来看:玉美德不再纠结版权能否授权给凯影,而是反咬一口,认为盛大旗下的Artox公司背信弃义,阻碍了其业务的开展。 与致命的版权归属相比,这些诉讼点实在是无伤大雅。 而作为诉讼主要对象的董事会代表张迎峰,此前曾不顾与盛大游戏的关系,选择辞去盛大游戏CEO一职,并转让其持有的全部盛大游戏股份。 玉美德想要在这场官司中占便宜,实属不易。
有传言称,莹莹原计划本周召开媒体发布会。 相信发布会内容与本次版权竞争有关,但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与美德股东的诉讼,对于版权竞争的作用不大。 盈盈作为局外人,没有发言权。 一旦延迟或直接失去传奇版权,之前的努力将付之东流,而莹莹也将成为这场版权争夺的最大输家。 相反,盛大已经分阶段完成了对《莺莺传》手游计划的狙击,玉美德胜诉的希望渺茫。
娱德股东提交的刑事起诉书主要内容如下:
盛大未经合法授权,非法获取数千亿韩元(约合人民币数亿元)的收益,且未将收益分配给合著者玉美得。 然而,ATOX的代表董事张迎峰却一直没有做出要求盛大纠正造假行为的努力。 甚至,作为版权的共同作者,Altos站在盛大一边,做出与梦美德相反的声明或提起诉讼要求梦美德签署的授权协议无效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自身的权益作为版权的共同作者。 利益,更严重的侵害了育美德股东的利益。
与此同时,ARTOS的代表董事张迎峰还在以美德未授权ARTOS中国区独家经营权为前提,向中国媒体造谣,声称因为美德已将中国区的独家经营权授权给ARTOS。中国区的版权已委托给Altos,因此盛大对其他中国游戏公司的授权是合法的,而梦得在中国无权签订许可合同,这就阻碍了梦得与第三方合法签订许可合同。 ARTOS的此类行为阻碍了悦美德的合法经营。